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禁止使用车龄超50年的汽车

自2026年2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禁止使用并停止为出厂时间超过50年的汽车办理重新登记手续。此类车辆将被注销国家登记。据司法部在其Telegram频道发布的消息,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保领域数字化的补充措施》决议中作出了上述规定。

根据该文件,自2月1日起,该国还将为特定类型交通工具启用独立序列的国家车牌。适用车辆包括:总质量超过44吨的卡车、矿山和采石场使用的特种车辆、法人实体所属的非线性出租车以及《古董》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内务部公共安全局道路交通安全局信息系统的《行政操作》模块将与各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整合。

这项新规将使交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车辆登记时,能够在线获取相关交易文件:汽车买卖合同、车主信息、拍卖记录,以及国有股份企业生产的机动车辆的电子结算单。

同时,新规取消了在车辆登记证书中注明车主地址的要求。

去年7月,道路交通安全局局长舍尔佐德·易卜拉欣莫夫曾表示,该部门提议逐步淘汰老旧汽车。据他介绍,该国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已批准内务部的这项倡议。

这位强力部门工作人员当时解释道:《这意味着要专门针对已使用多年且技术陈旧的车辆制定工作方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修订。》

该提议获得部分议员支持。例如,议会下院议员、《民族复兴》党领导人阿利舍尔·卡德罗夫称内务部的方案是《非常正确的建议》。他甚至主张降低门槛,禁止使用车龄25-30年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