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设立了旅游发展基金,该基金将通过向本地和外国游客征收费用等方式来充实。政府于7月1日发布了相应决议,据《亚洲快讯》报道。
该基金由多个来源构成:
▪️ 塔吉克斯坦公民出境旅行时,按其购买旅游套餐金额的5%进行提成;
▪️ 外国游客境内旅行每昼夜按旅游套餐征收旅游税;
▪️ 发放旅游服务许可文件时收取的费用;
▪️ 对逃避缴纳上述费用的行为处以的罚款;
▪️ 存款利息收入;
▪️ 国际金融组织提供的赠款和专项资金。
前两项即为所谓的《旅游税》,该项税收于2019年开始实施。当时曾宣布,外国游客以及通过旅游公司出境的塔吉克斯坦公民需按每昼夜1美元缴费。卫国战争老兵、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抢险人员、一二级残疾人、16岁以下儿童以及外交官可免缴此项费用。
所有进入旅游发展基金的资金都有具体且定向的用途。这些资金将专门用于建设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人才培养和社会支持、提升服务质量、宣传和推广国家旅游资源,以及引入创新和开展研究。当年未使用的资金将结转至下一年度。
基金管理由13人组成的理事会负责,理事会主席由旅游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其第一副主席担任。理事会成员还包括各副部长、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旅游社会团体代表。理事会负责审批收支事项,审议并监督资金定向使用情况和审计报告。
理事会秘书处职能由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该委员会每半年向政府汇报一次工作,同时为确保透明度,每年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基金运营情况的完整信息。
2026年7月底,塔吉克斯坦政府批准了2027-2030年旅游发展战略实施计划,并为未来三年该领域的发展拨款超过2.7亿索莫尼(约合2900万美元)。新战略包含37项重点措施,涵盖旅游业的各个方面-从在山区建设配备完善的帐篷营地,到推行《数字游客》(E-游客)系统以及在国际展会上推介国家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