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城市更新法:拆除数千栋苏联时期建造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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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通过了一项城市更新法,计划在1991年之前(即苏联时期)建造的1.7万栋住宅原址上,建设现代化的多单元住宅楼。6月10日,在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主持的会议上讨论了这一问题,据总统新闻处报道

会议指出,此前该国缺乏一部统一的法规来规范城市更新进程。因此,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件。该法律明确了更新区域的定义、征求居民同意的程序、补偿方案、投资者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限。

通过这一举措,当局旨在更新老旧的住房存量,为公民创造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现代化改造工程和通讯网络,并扩大绿地和公共基础设施。

据《Gazeta.uz》补充报道,该国司法部长阿克巴尔·塔什库洛夫在国家电视台节目中证实,城市更新法已通过公众讨论、议会批准并由总统签署。

这位部长强调,根据新规定,更新项目只有在研究居民需求并必须考虑业主意见后才能实施。国家机关将承担协调职能,确保所有程序的透明度并监督义务的履行情况。

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参议院(议会上院)于2026年4月7日批准了《城市更新法》。当时有消息称,该国共有超过4.2万栋住宅楼,包含约140万套公寓,约74%建于苏联时期。根据更新计划,将拆除1.7万栋2至3层高的建筑,并在其原址上建造7至9层高的住宅楼,并配套相应的公共基础设施。

该法律确立了一项启动更新项目的关键条件,即保护居民权益。开发商若要启动工程,必须获得至少80%业主的公证同意。

只有在与所有业主就补偿问题达成全面协议后,才允许进行拆除和建设。

根据该法律,为避免公民与投资者之间的冲突,在城市更新的第一阶段,将由国家投资公司参与。它们需将同意比例提高到80%,解决与其他居民的争端,此后才将准备好的地块进行拍卖。

对于房屋被拆除的居民,可以选择获得面积不小于原房(在同一区域或其它地方)的替代住房、非住宅用房或现金补偿。此外,还规定了临时房租补贴、搬迁费用以及额外12%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