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经济财政部会同中央银行首次编制了公共利益实体名册(Public Interest Entities),共纳入425家企业。其中包括投资基金、交易所、银行、工业巨头、国有及私营企业。完整名单已发布在财政部官网上。
据该部委说明,名册依据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2025年9月15日关于引入公共利益实体地位的法令制定。根据文件要求,负责机构需在当年7月1日前公开名单,此后每年在该日期前更新。
被列入名册的企业需遵守特殊的报告和治理要求。具体而言,自2027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企业必须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截至2028年底,它们须公布带有审计意见的报告,并公开财务稳健性信息。
首批名单包含425家企业,其中包括:
👉 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机构、信用卡组织及支付服务商;
👉 资产或营收不超过100万倍基准计算值(即4120亿苏姆,约合3430万美元)且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企业;
👉 股票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 国有资本在注册资本中占比不低于50%的企业;
👉 投资基金和交易所。
前两类企业数量最多,且许多集团企业旗下子公司均被列入。
在公众与国民经济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机构名单中,包括纳沃伊采矿冶金联合体、阿尔马雷克采矿冶金联合体、费尔干纳炼油厂、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乌兹别克斯坦机场、乌兹别克石油天然气公司、贝卡巴德水泥厂、乌兹别克汽车制造公司、在乌运营的移动运营商、Korzinka超市连锁(法人实体为Anglesey Food)、Dori-Darmon药店、Akfa、Artel、比亚迪、可口可乐乌兹别克饮料公司等。
财政部解释称,编制公共利益实体名册有助于提升乌兹别克斯坦财务报告和审计体系的透明度与质量。这一做法将确保对企业活动的有效监督,改善公司治理,并提高国家的投资吸引力。



